高职院校“工匠型”教师的培养
发布人:段七零  发布时间:2022-03-22   动态浏览次数:1335

一、高职院校“工匠型”教师的内涵解析

“工匠型”教师以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培养优秀技术技能人才为目标,是大国工匠之师,是职业院校师资队伍的高层次人才。相较于传统的“双师型”教师,“工匠型”教师除了注重职业技能与教学能力之外,更加关注工匠精神的养成。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工匠型”教师是“双师型”教师的升级,属于高级“双师型”教师的范畴。“工匠型”教师的内涵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从匠技看,“工匠型”教师具有技术性特征,专业基础扎实、技术技能过硬、教学技能卓越;从匠心看,“工匠型”教师具有职业性特征,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关爱学生;从匠魂看,“工匠型”教师具有人文性特征,精益求精、敬业乐业、创新超越。

二、高职院校“工匠型”教师培养的现状

1.高职院校对“工匠型”教师成长规律缺乏清晰认识

截至目前,国家教育管理部门虽在文件中多有提及“工匠之师”“双师型”教师,但尚未明确界定“工匠型”教师的内涵和素质要求,高职院校也对“工匠型”教师的内涵和特征缺乏统一的、透彻的认识,导致对“工匠型”教师专业成长规律把握不够,“工匠型”教师培养缺乏系统规划。

2.高职院校“工匠型”教师培养体系不完善

目前高职院校关于“工匠型”教师培养标准普遍沿用已有的教育部“双师型”教师认定条件要求,尚未就“工匠型”教师培养所需的培养标准体系进行系统深入研究,无论是培养标准建设、培训课程开发、培养平台建设、考核与评价标准等方面的规范度,还是专业知识标准、专业能力标准和个人专业素养标准等都处于不完整或缺失状态。

3.高职院校专业教师工匠精神培育不足

调查表明,高职院校大多注重教师教学能力与专业技能的培养,对教师工匠精神的培育不足。在线下有关“行业企业参与学校师资培养内容设计与确定”的访谈中,发现培养内容制定中行业企业的主体作用没有得到充分体现,存在培养内容难以与时俱进、难以适应最前沿的生产技术需求,培养内容与教师的实际需求不匹配,培养内容整体精准性不够的问题。

4.高职院校“工匠型”教师培养途径单一

首先,当前企业顶岗、校本培训、政府培训仍是我国高职院校专业教师培养的主要途径,而对“工匠型”教师成长起重要作用的师带徒、联合培养、项目历练、参加竞赛等途径应用不多,“双师型”教师培养形式比较单一。其次,多数高职院校没有认识到教师自身学习的重要性与个体成长的差异性,没有为教师自主学习成长提供好的平台和设备,缺乏对专业教师成长的个性化指导和培训,培养的个体针对性不够。

5.高职院校“工匠型”教师培养机制不健全

高职院校“工匠型”教师成长的培养机制不健全:第一,缺乏严格的准入制度,未能明确“工匠型”教师准入标准,不利于提升“工匠型”教师队伍建设的起点。第二,缺乏“工匠型”培养的约束措施,不利于“工匠型”教师队伍培养流程的规范化。第三,缺乏激励政策。职称晋升仍然是当前高职院校专业教师成长的主要动力,大多数专业教师把重点放在职称提升所需论文、专著和课题成果的积累上,少有教师潜心于技艺的提升,这不利于“工匠型”教师可持续发展。

三、高职院校“工匠型”教师培养的对策建议

1.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是培养新时代“工匠型”教师队伍的内在要求,也是培育“工匠型”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师德素养以及工匠精神的关键所在。高职院校要坚持以德立教,让师德师风成为“工匠型”教师培养的主轴线。第一,加强师德师风载体建设。通过开展道德大讲坛、师德师风专题培训、师德楷模报告,以及构建师德教育课程体系等,大力倡导“敬业爱生、博学善教”的教风,形成良好的师德师风氛围。全面贯彻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现代教育理念,进一步提升教师职业道德素养,让“工匠型”教师师德师风建设落到实处,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第二,培育师德师风先进典型,做好先进典型的挖掘、培养、推介工作。坚持开展评选师德标兵、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活动,广泛宣扬师德师风先进事迹,建立良好的师德舆论宣传导向。第三,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师德师风评价体系、师德师风考核制度,发挥高职院校在师德师风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将师德师风作为评先评优、绩效考核、职称评聘、岗位聘用的首要条件,坚持师德师风问题“一票否决”制。

2.以标准为引领,建立培养标准体系

教师标准是对教师素养的基本要求,在教师培养中具有基础性作用。“工匠型”教师培养要发挥标准的引领与基础性作用,建立健全培养标准体系。“工匠型”教师培养是一个系统工程,包括师德师风、教育教学、专业技能、学术研究、技术服务等多方面。因此,为提升培养的时效性,高职院校可以分类建立“工匠型”教师培养标准。第一,“工匠型”教师培养是一个长期性的工程,不同能力层次的教师在专业技术、教学能力等方面具有不同的需求。高职院校可以依据能力递进原则,制定“工匠型”教师资格初、中、高分级培养标准,提升培养标准的适用性。

第二,高职院校在广泛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剖析“工匠型”教师的职业能力要素,构建职业核心能力模型,界定核心要素的特征权值,并据此开发教学能力标准。第三,高职院校结合“工匠型”教师专业化发展要求,从专业实践知识、专业实践能力和专业实践素养等方面对专业技能进行解构,构建“工匠型”教师专业技能通用标准。第四,不同的“工匠型”教师所面对的专业领域不同,其专业发展内容、产业发展动态、行业技艺更新等存在显著的差异。因此,在“工匠型”教师专业技能通用标准的基础上,高职院校可以根据专业群进行分类,开发不同专业群“工匠型”教师的专业技能考核与评价标准,让标准更具针对性。

3.以分层培养为抓手,构建协同培养新模式

高职教育以培养服务经济转型升级、产业结构调整、智能制造的大国工匠为目标,是与行业、企业联系最为紧密的一种教育类型。高职院校“工匠型”教师培养离不开产教融合与校企合作,需要行业、企业深层次的参与。高职院校要搭建“工匠型”教师优质协同培养平台,充分发挥行业、企业、政府等多方资源与优势,完善校企合作相关制度,明确企业开展“工匠型”教师培训的职责、权利,规范“工匠型”教师培训的内容、考核方式等。同时,高职院校内部应根据专业发展需要建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研究所、教学名师工作室、技能大师工作室、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等平台,通过这些平台为“工匠型”教师提供组建优质团队的契机,提供良好的科研与技术攻关条件,提供技术技能历练的项目载体。此外,“工匠型”教师培养的长周期性和教师个体需求的差异性要求高职院校实施分层培养。高职院校可以依据教师能力水平和专业发展规划,按照新进、初级、中级、高级“双师”分层系统设计专业技能培养方案;根据教师知识结构和成长需求的差别,有针对性地设计个性化培养内容;通过企业顶岗、校本培训、政府培训、高校进修、国际交流等多样化的培养途径,解决“工匠型”教师培养形式单一、内容重复、流程固化的问题,形成“工匠型”教师校企协同、分层分类培养模式。

4.以提升内驱力为目标,完善发展机制

“工匠型”教师培养需要建立系统化、规范化、科学化的培育机制,通过完善的培养准入机制、约束机制、激励机制、长效合作机制、经费保障机制等实现提升教师发展内驱力的目的。第一,高职院校建立岗前培训与能力测评机制,加强专业教师岗前培训力度,引入先进的职业能力测评体系,特别是要建立专业技能测评体系,开展专业技能测评,严格“工匠型”教师培养的准入标准。第二,高职院校建立定期轮回的企业顶岗培训机制,通过完善顶岗实践、校企联合培养机制加强“工匠型”教师培养的全过程管理和考评,形成有力的约束机制。第三,高职院校健全“工匠型”教师成长的激励机制,优化教师成长环境,改革职级晋升,完善绩效工资分配,在职称评定和福利待遇等方面向“工匠型”教师适度倾斜,形成良好的“工匠型”教师培育文化氛围。第四,高职院校构建多主体协同培养的长效合作机制,以有效协调各协同培养主体的责任、权力、利益,形成长期良性互动、稳定、持续、有效的深度合作,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充分发挥各方相对优势和整体效应,促进培养效果最大化。第五,高职院校完善经费投入机制,多渠道筹措经费,保障“工匠型”教师培养所需经费。(节选自《教育与职业》2022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