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高职教育评价改革的若干思考
发布人:段七零  发布时间:2022-03-22   动态浏览次数:1392

《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是指导各级各类教育评价改革的总纲,高职院校一定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需求导向,系统推进,周密部署,全面促进高职教育高质量发展。

一、改革学校评价,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1.1坚持立德树人根本标准

高职院校要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明确高校党建工作责任的通知》《关于深化新时代党建引领高校基层治理的具体措施》等文件,科学设计年度目标任务考核清单,明确考核工作细则,将党的建设、办学方向、意识形态、依法治校、安全稳定等作为考核的重要指标。

1.2健全职业学校评价

高职院校要探索建立一流、优质、特色、合格四类学校层面评价标准和质控点,将产教融合成效、教师队伍建设起色、社会服务贡献度、学生获取证书情况、毕业生就业创业效果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高职院校要积极完善高职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持续深入开展诊断与改进工作。高职院校要引入第三方评价机构,建立多方评价体系,每年定期发布人才培养质量报告、适应社会需求报告、服务社会贡献度报告、用人单位综合评价报告等。

高职院校要积极参与“双高”建设,探索高水平高职院校和高水平专业群建设新路径,形成示范和头雁效应;推进提质培优项目建设,促进高职教育高质量发展,打造高职教育特色和品牌。高职院校要围绕产业建专业,把专业链建在产业链上,构建专业设置与调整的动态机制。高职院校要坚持“双元”协同育人,共建服务产业转型升级、具有地域特色的产业学院;加强“政、行、企、校”四方融合,积极探索高层次现代学徒制的新路径和新措施。高职院校要围绕专业群建设,对接职业标准,重构课程体系,培养复合型、创新型技术技能人才。

二、改革教师评价,推进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

2.1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第一标准

高职院校要按照教职工师德师风考核实施办法、师德标兵及师德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每年开展全员、过程性师德考核,建立健全国家、省、市、校四级师德先进评价体系,定期开展师德先进等评选表彰活动,促进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全面提升。高职院校要成立高职院校师德师风建设专家委员会,积极参与“寻访区域好老师”公益活动,发挥楷模示范引领作用。高职院校要按照教职工师德师风考核实施办法,开展师德师风考核,建立师德师风预警机制,对师德师风考核不达标的教师进行通报;建立帮扶机制,帮助青年教师健康成长;建立约谈机制,对屡教不改者调离教师岗位,直至开除。

2.2突出教学实绩

高职院校要按照教师参与企业实践锻炼管理办法,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实行五年一轮企业实践锻炼制,促进教师及时掌握企业一线岗位标准、技术要求,积累企业工作经验。高职院校要严格按照“双师”素质教师管理办法,开展“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

高职院校要按照《高等学校教师职称评价基本标准》(人社部发[2020]100号)文件要求,重新制定高职院校内部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管理办法,进一步修订和完善高职院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形成良性的教师发展机制。

高职院校要制定校级教师教学创新团队评选办法,依托专业群打造结构化的高水平教师教学创新团队,推动教师整体水平提升;修订教授聘任管理办法,把教授承担专科教学任务作为聘用与考核的必备条件,每学年不低于36学时,督促各二级学院优先安排教授承担专科生教学。

高职院校要根据教育部最新文件精神,修订高职院校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非必要不得使用境外教材;制定关于进一步推进马工程重点教材统一使用工作的意见,确保思政教材的统一规范使用。

2.3强化一线学生工作

高职院校要完善关于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的实施意见和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联系学生工作实施方案等制度,将上思政课、联系学生明确纳入班子成员年度目标任务考核。高职院校党委书记定期查看班子成员任务完成情况,督促班子成员做好备课准备和联系学生等记录,并将上思政课、联系学生情况作为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

高职院校要修订高职院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对有学生工作经历的考察对象可优先考虑;严格按照要求配齐配强思政课教师,将辅导员、班主任等学生工作经历作为青年教师职称晋升的必要条件。

2.4改进高职院校教师科研评价

高职院校要建立科研工作分类评价标准,按照岗位特点、专业特色和研究性质建立相适应的评价指标,重点评价科研贡献度和科研成果转化应用效果。

高职院校要重新修订学校职称评审办法,对取得重要理论成果、重大技术成果和巨大社会贡献的,申报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时对论文和课题不做硬性要求。

三、改革学生评价,推进“五育并举”全方位系统建设

3.1树立科学成才观念

高职院校要结合学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学生层面诊改工作要求,重新修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建立健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高职院校要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与各类评优评先、入党推优、奖助学金评选、毕业条件审核联系起来高职院校要。做好过程管理,每学期进行一次学生思想品德鉴定和综合素质测评,每学年进行一次汇总,实行思想品德鉴定和综合素质测评预警机制。高职院校要严把学生毕业思想品德鉴定关,毕业学期对学生毕业条件中的德育条件进行审核,不合格者不准予毕业。

3.2完善德育评价

高职院校要分年度制定学生三年德育教育目标,按照不同的时间节点组织好思政教育活动和德育教育。高职院校要尝试引进学生管理系统,从新生入校、校园生活、实习就业、毕业等实行一体化管理,利用系统平台,结合思想品德鉴定,将学生自评互评、家长反馈、教师评价以及实习就业单位评价有机结合起来,作为综合素质测评的一部分。

3.3强化体育评价

高职院校要将体育纳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在校学生开设4学期体育课,开足144学时。高职院校要制定《大学生学生体质健康检测评价办法和大学生体质健康达标方案》,每学年对学生进行一次体质健康达标测试,将体质测试成绩纳入学生评先评优和奖学金考核评价序列。高职院校要积极推广体育传统项目,培养学生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增强文化自信。

3.4改进美育评价

高职院校要将公共艺术课程与艺术实践课程纳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行学分制管理,学生修满2个学分方能毕业。高职院校各专业要结合自身特点,进一步完善美育课程体系,包含文学、绘画、舞蹈、戏剧、设计等。高职院校要结合团委第二课堂,开展社团活动、艺术表演等多种形式的美育活动,把学生美育成果纳入评先评优的具体指标。

3.5加强劳动教育评价

高职院校要把劳动教育写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作为学生综合素质教育的一项内容。高职院校要结合专业自身特点和岗位需要,各有侧重确定劳动教育的具体内容,明确劳动教育的具体实施方法。学校建立劳动教育的评价标准和激励机制,把劳动素质的培养作为考核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内容,且作为学生评先评优的一项指标。

3.6严格学业标准

高职院校要严格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毕业条件,把好毕业审核关,达到毕业标准方可毕业。各课程组制订课程考核方案,完善过程性考核和结果性考核。高职院校各二级学院要加强课堂教学管理,把学生考勤、课堂参与度、课堂纪律等作为学生平时成绩的主要依据。高职院校要强化实习实训管理,坚持校企“双元”过程考核,实行毕业生技能达标检测制,做到必备技能人人过关,不合格者不准予毕业。每学年对各专业考试成绩进行抽测,形成年度抽测报告,强化监督管理,确保学生发展质量。

高职院校要大力推进1+X证书试点工作,依托教育部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信息管理服务平台,推动技能证书等多种形式的学习成果互认工作。高职院校要做好通过技能高考和扩招政策入学学生技能证书相关学分转换工作,探索相关课程免学、免考制度。

3.7深化考试制度改革

高职院校要坚决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招生工作原则,根据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厅的要求,科学制定招生专业分配计划,按照考生类别,制定分类录取标准,对各专业志愿投档实行平行志愿投档规则。高职院校要大胆探索“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办法,进一步畅通中高职衔接通道。

高职院校依托国家学分银行管理平台,自学考试新旧专业转换,可以进行学习成果认定、学分互认、课程顶替及转换。

四、组织实施

4.1落实改革责任

高职院校党委会、院长办公会专题研究教育评价改革,结合学校实际制定相关具有可操作性的文件,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管理办法和高职院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办法,科学设计相关指标,创新人才培养方式,坚决摒弃“五唯”,将破除“五唯”有关工作列入各责任单位年度目标任务清单进行考核。

4.2加强专业化建设

高职院校要按照《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要求,结合诊改工作和诊改平台,制定符合国家教育理念和学校实际情况的评价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多方参与的评价系统,逐步提升评价结果的科学性。

高职院校要注重评价结果的转化,将评价结果应用于教学管理、教师管理、学生管理等工作中,将学校、教师、学生三个层面评价数据整合并录入学校内部质量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工作平台,成为学校诊断与改进工作的重要抓手。

4.3营造良好氛围

高职院校要设立“家长学校”,实施“家校共育”工程,构建家庭、学校、社会、政府协同育人机制;遴选家庭教育讲师开展家庭教育讲座,开设家长网络特色课堂,利用高职院校微信公众平台和抖音平台,发布“家校共育”信息,传播科学育人经验。高职院校校内媒体及时宣传解读科学教育理念、改革政策和相关工作动态,积极向国家、省、市新媒体宣传推广教育评价改革的成功经验和典型案例。节选自《工业技术与职业教育》2022年第1期,肖武 高职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