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我国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推进策略
发布人:段七零  发布时间:2022-03-16   动态浏览次数:1197

一、制定高质量发展政策并关注政策执行及评估,为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定向

在引导和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过程中,职业教育政策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制定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政策,且关注对政策执行的监测与评估,是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前提和基础。

1.要尽快从国家层面形成对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一致性认识与理解,着力制定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制度。鉴于目前尚缺乏国家层面对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共识,本文仅依据前文对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内涵与特征的阐释,提出未来我国要尽快制定与出台如下三类职业教育政策:一是着力解决新时代新需求与技术技能人才供给相匹配问题的职业教育政策。这一类职业教育政策要关注我国经济双循环与技能型社会构建、技术进步与劳动力市场的新需求,着力解决我国技术技能人才的供给问题,平衡技术技能人才需求与供给的关系。二是着力解决职业教育社会吸引力与社会地位问题的职业教育政策。这一类职业教育政策要聚焦职业教育的课程、教师等核心构成要素上的变革,推进作为一种独特教育类型的职业教育不断凸显其本质属性,着力解决职业教育吸引力与社会地位等问题。三是着力解决职业教育开放性与包容性问题的职业教育政策。这一类职业教育政策要聚焦如何为不同年龄、民族与性别的个体提供随时随地接受技能培训机会并获得高质量的技能培训结果,尤其要解决弱势群体的技能再教育问题,为弱势群体实现技能更新和再就业提供机会。

2.要确保将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理念与内容作为我国职业教育政策制定、政策实施、政策监测与评估等整个政策周期的重要内容。也就是说,要确保我国各级各类职业教育规划、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政策、职业教育评估政策,都要将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其中。从目前我国职业教育政策的现况来看,自2019年起,《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一系列推动我国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政策颁布实施,未来需要对上述政策在省级及职业机构层级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监测与评估,并将政策实施监测与评估的结果予以及时反馈,以利于推动更加科学、更加适切的职业教育政策出台,进而形成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良性政策闭环。需要注意的是,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政策制定、执行、监测与评估的整个政策周期,要确保利益相关者的充分参与。利益相关者是指“能够影响组织的行动、决策、政策、实践或目标的任何个人或团体”,涉及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利益相关者主要包括行业、企业、职业教育(培训)机构、职业院校学生及其家庭。基于此,要确保这些利益相关者在整个政策周期内都充分参与、积极表达利益诉求,并通过有效的协商与合作,相互之间就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达成一致性理解与共识,共同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政策不断调整、完善与有效落实,最终确保取得预期政策效果。

二、完善我国职业教育质量标准体系,为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过程提供保障

职业教育质量标准是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客观依据与评价尺度,对于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工具性价值。本质上来说,职业教育质量标准是一种技术规范,是可测量的,往往是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制定并由国际、国家或区域认可的组织批准。完善我国职业教育质量标准,可以确保各级各类职业教育机构提供全国一致的、高质量的职业教育。目前,我国虽已在国家层面形成了《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等部分“标准”,但质量标准体系建设仍任重道远。未来,要进一步健全我国国家层面职业教育质量标准体系,主要包括以下几类标准:

1.职业资格鉴定(授予)机构标准与职业资格标准。根据2019年人社部发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技能人员的职业资格共计81项,其中准入类5项,水平评价类76项。这些职业资格绝大多数是由行业部门进行鉴定,一小部分是由人社部门单独或人社部门与行业部门一起进行鉴定。但是,截至目前,在我国发布的相关标准中,仅有1993年的《职业技能鉴定规定》和2009年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对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设立条件及其质量管理进行了专门规定。一方面,随着时间的推移,部分规定的条件及质量管理规则需要更新;另一方面,我国仍缺乏专门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标准》。因此,目前急需完善职业资格鉴定(授予)机构标准,主要是指职业技能鉴定所(站)标准,并进一步完善这些机构鉴定(授予)的职业资格标准及职业技能等级资格标准。除此之外,更重要也更迫切需要解决的是,如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版)》,推进我国职业资格标准内容与职业教育机构(特别是职业院校及职业培训机构)课程内容实现融合,克服“两张皮”现象,将职业资格标准与职业教育机构课程标准对接,推进标准真正落地。

2.职业教育培训机构标准及职业培训机构授予的资格(证书)标准。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包括的机构或组织类型比较繁杂,既有企业,也有其他类型的社会培训机构。尤其是我国目前正在着力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等,这些机构或组织作为社会机构或行业组织参与职业教育办学或人才培养。鉴于这些社会机构或组织数量日益庞大、种类也日益多样,因此要尽快完善这类具有“跨界”性质的职业培训机构的标准,包括机构准入标准以及所授予的资格标准。

3.职业教育教师标准。目前的重点是探索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双师型”教师专业标准体系。首先,从涵盖的对象来看,职教教师既包括不同层级职业教育机构(中职、高职、职教本科)的教师,也包括各级各类职业教育培训机构(行业和企业、社会培训机构等)的培训师(或技能指导者)。其次,职教教师标准体系涵盖职教教师整个职业生涯不同阶段的多个标准。这些标准是职教教师作为技能学习促进者角色,在其整个职业生涯的不同阶段分别需要达到的标准。具体而言,标准体系包括职教教师的职业资格标准、职教教师聘任资格标准、职教教师专业标准、职教教师培训标准等。因此,要尽快完善我国职教教师资格标准,特别是将行业企业从业经历作为认定教育教学能力、取得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必要条件;要尽快完善我国在职教师的培训标准,推进职教教师进行在职培训的常态化,真正实现职教教师专业发展的可持续性与终身化。最后,要确保职教教师标准能及时更新,确保标准所涵盖的知识、技能、职业道德及**规范等要求都是最新的、最适应社会要求的。

三、利用职业教育评价与评估这一“指挥棒”,有效达成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目标

“评估和测评在教育政策中正日益扮演核心战略的角色,成为改进、问责、教育规划和政策发展不可或缺的工具。”具体到职业教育领域,评价与评估也是职业教育政策关注的重要问题,“职业教育评价改革与创新正日益成为撬动职业院校自身变革、提升职业教育质量以及政府实施绩效管理与问责的‘利器’”。职业教育评价与评估的工具性价值日益凸显,主要源于人们对职业教育有效性、公平性和优质性的需求不断增长,归根结底是公众对高质量职业教育的迫切需求。从这个意义出发,职业教育评价与评估这一“指挥棒”作为一种变革手段,可以被作为职业教育决策、分配职业教育资源、改进职业院校办学质量与人才培养质量的工具,有效撬动整个职业教育系统的变革,实现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目标。

1.建立专门的国家职业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通过这种专门机构的成立与推动,从国家层面为我国各级各类职业教育机构及其教育质量的评价与评估提供国家指导与方向定位。鉴于职业教育作为一种类型教育已逐步成为共识,而目前我国尚缺乏具有独特类型属性的职业教育评价与评估体系与框架,因此,专门的职业教育评价与评估机构的成立,是整体上推动我国职业教育评价与评估具备类型属性的前提和基础。从职责上来分析,这种专门的职业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估机构主要负责我国职业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估框架与工具的开发、职业教育质量标准与指标的制定、监测各级各类职业教育评价与评估的过程、提升各级各类职业教育评价机构及人员的评价能力、推广与宣传职业教育评价结果及推动形成良性的职业教育评价与评估文化等。总之,通过专门的职业教育评价与评估机构的成立以及对该机构职责的厘定,为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前提性保障。

2.设计与实施国家层面的整体性职业教育质量评估框架,协同各级各类职业教育评价与评估,为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实质性保障。整体性职业教育评价与评估框架是解决目前我国各级各类职业教育评价碎片化问题的“利器”,该评估框架的构建与实施要坚持以“立德树人”为评价的核心与落脚点,在职业教育评价目的与价值取向、职业教育评价者及其评价能力建设、职业教育评价标准和技术、职业教育评价结果使用等方面,进行整体性框架与指标体系的设计与实施,统整我国各级各类职业教育评价与评估,包括职业教育学生评价、职教教师考核评价、职业院校领导者评价、职业教育政策或项目评价、职业院校评价以及职业教育系统的评价等,以更好地发挥各级各类职业教育评价的整体协同效应,从根本上为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实质性保障。

3.恰当使用职业教育评价与评估结果,平衡职业教育评价与评估的发展与问责功能,助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目标的实现。职业教育评价与评估结果的使用尤为关键,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决定着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是否能真正实现。一方面,恰当使用职业教育评价与评估结果意味着要有效发挥职业教育评价与评估的发展功能。换句话说,要发挥职业教育评价与评估结果对职业教育领域中人的专业发展及职业教育机构自身发展的激励功能。不管是通过外部评估还是自我评估,职业教育评估都可以帮助职业教育机构更好地了解学生学习情况、教师教育教学及专业发展情况、学校办学及人才培养情况等。因此,职业教育评估结果可以为社会及公众提供有关职业教育质量及表现的信息,还可以激励职业院校进一步推进办学、人才培养、教师专业发展及课程教学改革实践,最终培养人力资源市场所需求的技术技能人才。另一方面,恰当使用职业教育评价与评估结果意味着要有效发挥职业教育评价与评估的问责功能。问责是通过让职业教育机构或不同层面的职业教育管理者及教师承担责任的方式来对职业教育评价与评估的结果负责,问责的功能主要是为改善机构及人的绩效提供激励,并辨别职业教育系统中“表现不佳”的职业教育机构及人员,倒逼不同责任人不断提升职业院校层面、职业教育系统层面的质量。节选自《教育与职业》2022年第3期

孙翠香 高职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