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党的领导下,我国教育事业取得了巨大成就,逐步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教育事业的发展与党的教育方针是密不可分的,党的教育方针是我国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回顾新中国成立以来不同历史阶段对教育方针的话语表达,可从整体上把握我国现代教育发展的内在脉络,有助于明确未来教育的前进方向。
(一)建国后党的教育方针的具体表述
对建国后党的教育方针进行梳理,我们发现有以下比较重要的具体表述。
1957年,毛泽东在最高国务扩大会议上发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讲话时指出:“我们的教育方针,应该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1958年春,毛泽东又在讲话中提出:“教育必须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教育必须同生产劳动相结合。”1961年,经中共中央批准,教育部根据毛泽东讲话精神,确定了新中国的教育方针:“教育必须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教育必须同生产劳动相结合,使受教育者在德智体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
改革开放以后,邓小平在多次讲话中都强调党对教育的领导,主张教育要培养“德才兼备”的“四有”新人。1978年,邓小平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发表讲话,重申了毛泽东同志的思想,提出培养人才的标准应定位于“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1983年,邓小平为景山学校题词:“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三个面向”的题词虽未明确规定为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却成为国家教育工作的重要指导思想,吹响了我国改革开放后教育改革的号角。
1993年,由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批准后印发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提出,“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贯彻‘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方针。”
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这成为我国教育方针在20世纪末最为经典的表述。
1999年,江泽民在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指出:“我们必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为人民服务,坚持教育与社会实践相结合,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为人民服务,坚持教育与社会实践相结合,努力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2013年,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2015年,修订的《教育法》提出:“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推进教育公平,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2018年,习近平在全国教育大会上提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党的教育方针的当下解读
1. 强调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培养什么人,是教育的首要问题。建国初期,由于社会主义建设和发展生产力的客观需要,党的教育方针明确提出,要培养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当社会主义建设逐渐转向市场经济后,在多元文化和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影响下,我们党认识到教育对青少年价值观的重要影响,1993年《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明确提出“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明确规定:“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此后一直把“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党的教育方针的核心目标。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指出,我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这就决定了我们的教育必须把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根本任务,培养一代又一代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立志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奋斗终身的有用人才。
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比培养“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更加明确具体,素质要求也更高。同时,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具有密切的内在联系,是一种递进关系。培养社会主义“接班人”比“建设者”具有更高的目标要求,更加重视理想信念和政治立场。教育的培养目标是首先培养成为社会主义的建设者,进而培养成社会主义的接班人。
2. 重视“全面发展”教育以及各要素间的关系。“全面发展”教育包括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等构成要素,是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思想在教育领域的体现。在建国后的历次教育方针表述中都体现了“全面发展”教育的思想,表达了以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来培养人、教育人和塑造人的坚定决心,推进人的全面、自由、和谐发展。同时在不同历史时期和不同历史条件下,我们对“全面发展”的认识也在深化,从“德育、智育、体育”发展到“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再到现在的“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体现了我们党对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理论认识的不断深化,并在实践基础上凝聚在我们的教育方针中。
党的教育方针中对“全面发展”的表述,始终遵循“以德为先”的原则,德育始终位列第一。党的十七大报告表述的教育方针中更是直接提出“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党的十八大报告表述的教育方针中则强调“立德树人”,提出“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另外,在历次教育方针的表述中都包含了德智体“三育”,美育则是在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人们对“美”与“审美”的追求成为比较迫切的需要时提出的,1999年美育首次作为全面发展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提出来,此后一直包含在党的教育方针的表述中。
“劳动教育”的表述则显得比较复杂。在建国初期,我们党重视教育为生产建设服务,重视劳动教育,将培养“劳动者”“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直接纳入了党的教育方针中。其后,我们要么对“劳动教育”的理解出现了偏差,把“劳动教育”作为阶级斗争的工具、解决教育经费短缺的手段等,要么对“劳动教育”缺乏足够的重视,直到近年来才越来越认识到劳动教育的重要性。2018年9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讲话中,将“德智体美劳”五育全面发展纳入党的教育方针,并强调指出“要在学生中弘扬劳动精神,教育引导学生崇尚劳动、尊重劳动,懂得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道理,长大后能够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劳动教育对其他“四育”产生积极影响,劳动可以树德、可以增智、可以强体、可以育美。
3. 强调教育的社会主义性质与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明确为谁培养人、培养什么人和怎样培养人,是加强党对教育事业领导的关键。建国后党的教育方针中尽管表述方式不同,但都有教育的社会主义性质与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相关表述。改革开放以前,教育方针中对受教育者“社会主义觉悟”的培养给予高度重视;改革开放之后,教育方针中则明确提出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还特别强调“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等。应该说,坚持教育的社会主义性质和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是教育方针一以贯之的基本灵魂。
4. 重视稳定性与创新性的结合。分析建国后党的教育方针的具体表述,我们发现党的教育方针具有很高的稳定性,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为人的全面发展服务,是一以贯之的教育宗旨。这种稳定性主要体现在: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强调德智体等全面发展的素质要求,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目标追求等。“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重视青少年思想教育工作,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鲜明标志,也是我党的优良传统。”同时,党的教育方针也根据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实际状况和客观需要,立足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面临的新形势和出现的新问题,与时俱进,不断加以发展和完善。
这种创新性主要体现在两方面。①建国初期,我们党面临的形势是提高劳动者的文化水平和思想觉悟,在当时生产生活相对困难的条件下,对美育的追求还摆不到重要位置,但随着生产的发展和生活条件的改善,美育的地位不断增强,在党的教育方针中逐渐体现了对美育的重视;②对劳动教育的表述也体现了教育方针的变革性与创新性。在建国初期,党的教育方针中没有表述为劳动教育,而是表述为培养“劳动者”。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培养“劳动者”比“劳动教育”更体现了对“劳动”的重视,这也符合建国初期我国经济社会建设需要大批劳动者的客观现实。近年来,青少年学生中出现了不珍惜劳动成果、不想劳动、不会劳动的现象,我们党审时度势,把劳动教育纳入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要求之中,教育方针中明确提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总体要求。